3月12日,我县召开芦圩镇更名调研座谈会,对县城所在地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相关事宜进行探讨研究。
自治区民政厅纪检组长唐建丰、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李一焕、市民政局副局长吴天机等区、市领导组成调研组到场听证。
施汉飞、陈咸华、覃存民、梁枫、李皓、赵雄等县四家班子领导以及县直相关部门领导、芦圩镇群众代表参加会议,向调研组提出“芦圩镇”更名为“宾州镇”的提议,详细阐述更名的理由。
县委书记施汉飞在座谈会上向调研组说明了“宾州”一名的由来,提出“芦圩镇”更名为“宾州镇”的必要性和紧迫性。施汉飞说,“宾州”具有悠久的历史,公元631年开始建制宾州,至今已经有1000多年历史,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。“宾州”一名,承传着宾阳千年古城和百年商埠悠久的历史文化,并已经在宾阳人民的心中深深扎下了根,恢复、沿用“宾州”地名是民心所向、大势所趋。施汉飞强调,从我县中等城市的发展目标来看,从助推宾阳历史、人文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衡量,以及根据加快我县城镇化、工业化建设进程的需要,县城所在镇的名称用“宾州镇”比“芦圩镇”更为科学合理,更名符其实,更意义深远。
在座谈会上,县领导、各部门领导和芦圩镇各界群众代表也纷纷畅所欲言,各抒己见,阐述理由,都表示大力拥护和赞同 “芦圩镇”更名为“宾州镇”。
调研组在听取我县各界代表的意见后,表示大力支持宾阳县将县城所在地芦圩镇更名为宾州镇,并就四级行政区域名称变更审批程序作了详细说明和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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